在一瞬间,数不清的画面和回忆涌上心头。
多的是争吵和龌龊。
但其中最清晰的反倒是两人相遇的那一个燥热的夏天。
那时,崇笙还在上高中,廖莲晶和崇大强以家中拮据为由,逼迫她放弃上学,出门打工贴补家用。
走投无路的她在小镇的河边来回踱步很多次。
人群皆是目不斜视地路过,只有那个穿着整洁干净的少年停下来问她。
“你怎么了?不开心吗?”
因为这一眼,刘志成为了崇笙至今为止的人生当中最特别的存在。
他们很快坠入爱河。
刘志爱她,护她,拿出积蓄资助她上完高中,乃至大学。
而崇笙也同样爱他,甚至超过爱自己。
以至于即便刘志的情绪越来越起伏不定,家中气氛压抑窒息,她也只是越加贴心温柔,以此来安抚他。
以至于即便刘志突然冒出个孩子,她也只是短暂的情绪失控,然后便沉默着接受,当作一切都没发生过。
到最后,杨熙雅耀武扬威地发来那张恶心至极的照片,崇笙才大梦初醒般意识到,一切早已到了无法挽回的余地。
感念于那一丝情分和知遇之恩。
崇笙并没有想过追究刘志的家暴出轨婚外生子等行为,只是想要离婚,然后干脆利落地和对方划清界限。
可没想到,刘志的反扑比预想的来的要疯狂。
他追到她的出租屋,用绣花针刺入她的身体,如同恶鬼般残酷无情地折磨她。
如今更是追到医院,不顾后果地逼她妥协。
妥协的后果是从今往后的人生都蒙上一层阴影。
崇笙不愿意。
而不妥协的后果,她现在也清清楚楚地见到了。
死亡。
崇笙缓缓闭上眼睛。
虽然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,但既然已经知道无力改变了。
崇笙的脑中反而没那么紧绷了,她想起了一首无关紧要的诗词。
于嗟鸠兮,无食桑葚。
于嗟女兮,无与士耽。
士之耽兮,犹可说也。
女之耽兮,不可说也。
斑鸠呀,吃了桑葚易醉,就别把桑葚吃进嘴里;女人呀,也别太轻易地沉溺于男女之爱。
为什么呢?
因为男人即便爱上你,抽身也再容易不过;可女人若是爱上男人,就再难解脱难挣离。
这是上学时候学过的课文,当时的崇笙很年轻,不懂这些字句之中到底蕴含着怎样悲伤又不甘的情绪。
时至今日,她也终于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之中明白了——人心易变,待我如初最难。
所有人都以为,要救下崇笙已经来不及了。
其中包括靳舟。
但就在这时,一阵白光突然亮起,直直地射向刘志的面门。
是江予淮。
这是防身用的强光手电,通过直射人的眼睛,可以让对方出现瞬时失明的症状。
虽然只有几秒钟的时间,但在危机时刻这也是十分关键的。
刘志毫无防备地感觉到一股刺眼的白光亮起,然后眼中便传来一阵胀痛,视野中只剩下一片模糊泛白。
看不清崇笙,也看不清眼前的靳舟。
他畏畏缩缩地站在原地,下意识地抬手去遮挡眼睛。
江予淮早有准备,顺势夺下了他手中的打火机。
靳舟也紧随其后,她迅速反应找回身体的平衡,变爪为拳,毫不留情地往刘志的脸上面招呼。
接连着几拳下去,便是两道鼻血流了下来。
刘志被打得脑袋发晕,在原地摇摇晃晃地站了一会儿,最后终于支撑不住重重地倒了下去。
意识模糊中,刘志感觉到自己被拉起来,手背在身后。
冰冷的手铐扣紧,也宣告他将会在牢狱中忏悔改过,度过很长一段时间。
刘志有些不甘地看向地上的崇笙,他知道,她醒了。
她那么爱他,会不舍吗?
让他失望的是,崇笙的目光投向那个律师和医生,扫过一拥而上的警察,却始终没有看她一眼。
此后,崇笙的人生里就没有名为刘志的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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